
进度款的计算公式通常如下:
```进度款 = (合同总金额 × 已完成工程量 ÷ 总工程量) - 已支付的预付款```
其中:
合同总金额 是指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总金额。
已完成工程量 是指已经完成的工程部分。
总工程量 是指合同中约定的整个工程的总规模。
已支付的预付款 是在合同签订时买方预先支付的款项。
请注意,实际计算进度款时,可能需要根据具体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,并且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因素,如材料款、人工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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