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六条的规定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、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。
您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,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。此外,如果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而受到损害,您还有权依法要求赔偿。
行政强制措施复议的具体程序是什么?
行政复议法中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其他规定?
如何判断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合法?